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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至14周岁患有先心病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专项救助

时间:2024-07-30 浏览量: 作者:伊金霍洛旗红十字会

中国红十字基金会“天使阳光基金”于 2006 年成立,专项救助困难家庭 0-14 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。符合资助条件的患儿,基金将依据资助标准按照5000-30000 元五档不等资金给予救助。2011 年起,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持续资助,救助规模不断扩大,逐步成为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政府医疗救助的有力补充,有效减轻大病患儿家庭经济负担。

一、申请对象

0至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困难、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儿童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患儿法定监护人须在完全理解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,从中国红基会官网下载(或到当地红十字会、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领取)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”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表 》,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填写和备齐以下资料,经户籍地县级以上(含县级)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至中国红基会。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。

三、资助对象及标准

(一)资助对象:获得受助资格后进行心脏手术治疗且能提交合格资料的先心病患儿。

(二)资助标准:除定向捐助外,原则上每位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。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如下:

1.家庭自付5千元(不含)至1万元(含)的,资助5千元;

2.家庭自付1万元(不含)至1.5万元(含)的,资助1万元;

3.家庭自付1.5万元(不含)至2万元(含)的,资助1.5万元;

4.家庭自付2万元(不含)至3万元(含)的,资助2万元;

5.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(不含3万元),资助3万元。

四、咨询地址及方式

(一)咨询地址: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B座808室

(二)咨询电话:0477-8969092


附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”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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